“双软认定”申请指南
作者:日期:2006-12-28 9:30:53

“双软认定”即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的简称,二者可以同时办理,也可单独办理。

为了保证“双软认定”工作的及时、顺利进行,以及根据“双软认定”评审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软件企业认定(含软件企业年审)、软件产品登记、软件产品延续登记和信息变更的受理截止时间统一确定为每年3月、7月、11月当月的25日,请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企业在受理月当月的25日之前将所有申报资料报至协会。

拟申报登记的软件产品必须通过信息产业部授权的检测部门检测,而检测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了企业能及时赶上申报时间,请在受理月之前将软件送到检测部门检测,使软件产品评测报告能在受理月的25日之前与其他申报资料一并报至协会,超过受理月25日以后企业报送的申报资料或受理截止日之前报送的缺少已通过的评测报告的申报资料,协会一概不受理,请等到下一个受理月份再办理。

办理时首先登录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双软认定”网站www.chinasoftware.com.cn下载“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企业版)”,具体操作步骤附后。

 

申请文件的要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

一、申报表一律用计算机打印在A4纸上,提交的附件材料也应符合A4纸规格大小。

二、在所提交的正式申报表及附件材料之前,先送一套材料由我协会预审,外地企业可在双软认定受理月的上旬之前发邮件到协会信箱(E-mailahsoft@iflytek.com),由协会在网上预审。

三、经协会预审后所提交的最后修改后的申报表及附件材料为一式两份,并提交“双软认定申报系统”导出的数据光盘一张。

四、为了存档方便,所有材料只需用订书机装订。

 

软件企业认定申请指南

 

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
   1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 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 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 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 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 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 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 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 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软件企业的申报程序:
   1 申请企业认定需登陆www.chinasoftware.com.cn,下载企业用户使用的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并 进行安装;
   2 打开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在申报受理中选择企业申报,进行申请表填写(具体填写要求附后)
   3 资料查阅中选择企业信息,进入后滚动上下页可以看到企业填写的申报表,同时可打印出文本;
   4 企业向所在省市认定机构提交申报表的电子文本时,可将企业信息的数据选定后选择导出数据保存到光盘里进行提交。

企业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1)    产品登记证书:没有产品登记的可不提交。

2)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没有这两项证书的应提交“知识产权声明”代替,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格式从协会网站下载。

3.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企业开发、生产、经营软件列表(以下简称列表)

(1)    可登录协会网站www.ahsoft.org.cn下载表格样式。

2)列表中有关价格的单位都是“万元”,填写时应注意,单位不要写上。

3)列表中“企业开发、生产、经营软件列表”中的“企业自主开发的软件收入”应按企业认定申报表中的“申报企业上年度经营情况”表中“软件分类收入”分类填写,并且数据一致。

4)列表中 “自主开发的软件收入”和申报表中“自产软件收入”一致,“自主开发的软件收入”和“代理销售的软件收入”总和与申报表中“软件总收入”一致,“研究开发经费”与申报表中“软件研发投入”一致。

5企业简介(加盖公章)

6.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地税)

7、企业主要技术人员列表、个人简历表、职称复印件或学历证书复印件

特别注意:

1、企业认定申报表中的“申报企业上年度经营情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企业开发、生产经营软件列表”,需加盖企业所在主管税务部门(国税、地税)公章,缺一不可。

2、申报表中要求签章的地方,提交的两份材料都应加盖公章,复印无效。

3、对不是当年注册的企业,要以上一年度的财务数据为基础,并提供年度财务报表。

4、对损益表中所得税是零的企业,需要提供相关说明材料(企业享受减免税批复或其他说明材料)。
 
    5在软件企业申报材料中,软件企业开发、生产、经营软件列表中的自主开发的软件:

若是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必须要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是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是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具有该软件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合同,以佐证是自主开发。

若是软件服务,则必须是为企业自主研发的产品提供服务。佐证材料必须是企业自主研发产品及为该产品的服务合同。

6、软件企业申报材料必须要有一个软件产品登记(包括在申报软件企业时同时申报的且经审查通过的一个软件产品)。

7、在软件产品登记中,根据省国税局(皖国税函〔200723号)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4号)的要求,“嵌入式软件是指纳税人在生产过程中已经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同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的组成部分并且不能准确单独核算软件成本的软件产品”。为更好地落实国家政策,对嵌入式软件产品请企业在申报材料的同时,将相关的申请材料报一份到省信息产业厅,省国税将会同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前置审查,并进行成本核算。

软件企业通过认定后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我国境内新办软  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 所得税。

“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填写要求:

一、申报表封面

1.受理号、认定号:不填

2.企业名称:应填写全称

3.认定机构:应填写“安徽省软件行业协会”

4.填报日期:填写申报时的日期

二、申报企业概况

1.企业名称(中文)、注册地址、联系地址、邮编:应填写全称。

2.企业主管税务所(国税、地税):应填写全称,和盖章的地方一致。

3.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应填写具体的持股数及持股比例。

4.企业员工持股情况:主要股东中有属于企业员工部分的,也应填写,具体属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或其他员工哪一部分的应填写清楚。

这一项中“企业名称(英文)”、“企业网址”、“E-mail”、“企业主管单位”、“所在高新技术园区或软件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日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若没有可不填。

三、申报企业上年度经营情况

1.单位一律用万元、万美元,表格中不需填写单位。

2.企业总收入和损益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与其它业务收入总和一致。

3.软件收入占总收入35%,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收入应≥50%,研发投入占软件收入应≥8%

4.“软件分类收入”项

软件分类收入=软件总收入=自产软件收入+代理软件收入=销售产品+工程承包+技术服务+咨询培训+技术转让+其他(没有的分类项目可不填)

4.“财务负责人(签字)、企业财务章、日期、“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日期”这两项都应签字、加盖红章,复印件无效。

四、申报企业主要业务及产品

1.主要业务方向/排序:应依其主次程度在“□”中标出序号(排序)。

2.主要产品方向:在“□”内根据主要的产品方向打上“√”。

3.“主要软件名称”应和“企业开发、生产、经营软件列表”上一致,没有通过登记的软件产品“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号”栏可不填。

4.“ISO9001认证情况”已通过此项认证的,在“已通过”项前的“□”内打上“√”,并写上具体日期;正在申报此项认证的,在“正申报”项前的“□”内打上“√”,未进行此项认证的,在“未进行”项前的“□”内打上“√”。

CMM认证情况”、“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证情况”填写同“ISO9001认证情况”。

五、企业软件开发环境

此项应据实填写,不可太简单,至少应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没有的项目可不填。

六、申报企业人员构成情况

1.大专以上学历包括大专、本科、硕士、博士。

2.软件技术人员数占职工总数应≥50%

3.软件专业人员构成=软件技术人员数=研究开发人员数+工程和项目管理人员数+市场推广与技术服务人员数,其中有兼职的人员应标上兼职。

七、提交材料:在相应项前的“□”内打上“√”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3.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企业开发、生产、经营软件列表(以下简称列表)

八、认定意见:不填

 

软件产品登记申请指南

  

    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软件产品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未经软件产品登记和备案或被撤消的软件产品,不得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

 

软件产品登记需要的条件:
  软件产品的登记首先应具备两个前提,即1)取得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指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2)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软件产品的申报程序:
   1)申请企业认定需登陆www.chinasoftware.com.cn,下载企业用户使用的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并进行安装;
   2 打开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在申报受理中选择产品登记,进行申请表填写;
   3 资料查阅中选择产品信息,进入后滚动上下页可以看到企业填写的申报表,同时可打印出文本;
   4 企业将产品信息的数据选定后选择导出数据”导出后保存到光盘进行提交。

软件产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

3.著作权证明材料

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没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可以用“知识产权声明”代替,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样式从协会网站下载。

4.信息产业部授权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证明

送往评测中心评测通过的一套完整材料,包括评测证书、报告、问题清单。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地税)

6.产品功能说明书

特殊情况另需提供:著作权人授权在中国开发或经营委托书、软件产品符合国家软件进口政策和规定的证明、样品等。

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填写要求:

一、申报表封面

1.受理号、登记号:不填

2.软件产品名称:应包括企业冠名、产品主要信息、版本号。

3.申请单位盖章:应加盖公章,复印件无效

4.申报日期:填申报时的日期

二、申报表前栏表格

1.企业名称:应填写全称

2.申报类型:应在相应项前的“□”内打上“√”

3.注册地址:应填写全称

4.企业名称(英文)、E-mail、企业网址:若没有可不填

三、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应和封面以及送到评测中心评测的软件产品名称一致。没有英文的,“产品名称(英文)”可不填写。

2.产品服务对象、版本号:应填写清楚

3.主要功能及用途简介、主要技术指标简介:应填写清楚

4.硬件运行环境、软件运行环境:应填写清楚,并在相应项前的“□”内打上“√”。

四、产品类型

1.应选择属于系统软件、支持软件、应用软件、其他项中的某一项,并在相应项中选择具体的唯一项主要的软件类型,并在相应项前的“□”内打上“√”。

2.选择“其他”项,应在“其他”栏填写具体的软件产品类型。

五、产品开发及知识产权情况

1.产品开发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2.开发时间、开发地、完成日期:都应填写清楚。

3.著作权人:应填写单位,并提交“知识产权声明”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开发工作量:用“X×Y”表示,X表示人数;Y表示月数,是“完成日期”与“开发时间”两者的时间差。

六、产品检测、鉴定、获奖情况

1.检测部门:安徽省软件评测中心或是国家认可的其他软件评测部门,结论及检测日期应填写清楚,并与评测报告一致。

2.鉴定部门及颁奖部门:没有此项可不填写。

七、产品销售情况:可不填写

八、提交材料:在相应项前的“□”内打上“√”

1.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

3.著作权证明材料

4.信息产业部授权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证明

5.其他

九、审批意见:不填

 

“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企业版)”操作步骤:

1.登录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双软认定”网站www.chinasoftware.com.cn下载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企业版)。

2.打开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在窗口的“文件”菜单中选择“申报受理”,并在“申报受理”下选择所需的申报类型(企业申报或产品登记),根据“双软认定申请指南”的要求填写所有的数据。

3.通过上一页、下一页按钮,控制页面显示效果,随时可以翻页察看填写信息。保存数据时系统会提示填写审核状态,默认为申报状态。

4.退出后,在“资料查阅”菜单中选择所需的“企业信息”或“产品信息”,即可对刚才录入的数据进行编辑和打印。在打印时可以直接在系统中选择使用“打印”功能进行打印,也可使用“导出文档”功能,把数据导到WORD文档中再进行打印。

5.选择“导出数据”功能,把录入的企业或产品信息导到光盘中。

 

   安徽省“双软认定”办公室编印

 

  址:合肥市屯溪路435号省人大办公楼13  

联系人:刘国举   王先芳        话:0551-3632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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