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经济区、新站区管委会,各县、区科技局及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合发[2005]1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合肥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的通知》(合政[2006]79号)和《关于开展合肥科技创新型企业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合科[2006]42号)文件要求,现将2008年度合肥科技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合肥地区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
(三)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
(四)企业拥有技术开发机构和创新团队,创新能力较强;
(五)企业具有一定规模,且发展势头较好;
(六)优先支持被列入创新培育计划企业。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企业关于建设合肥科技创新型试点企业的申请报告;
(二)《合肥科技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书》(简称《申报书》)
申报单位须填写《申报书》,并按要求录入相关内容,用A4纸打印及导出优盘,《申报书》系统可通过合肥科技局网下载(网址:http://www.hfst.gov.cn/报表下载)。
(三)附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须提供2007年度和2008年7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有效), 并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
3.按照合肥科技创新型企业评价指标体系构成的各指标顺序(参考《关于印发<合肥科技创新型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提供能够说明企业现状的所有证明材料及相关文件(复印件有效);
4.市科技局认为需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材料的装订
上述书面材料一律用A4纸张尺寸,按照:1、申请报告;2、《申报书》;3、附件材料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八份。有关附件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材料装订整齐。同时报送《申报书》电子版或发电子邮件到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fgc@hfst.gov.cn)。
四、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08年9月18日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准备,按时申报。
联系地址:东流路西段政务中心大楼B座0720室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郭子伦;联系电话: 3538656 。
附件:1、
《合肥科技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书》.doc
2、
关于印发合肥市科技创新型试点企业行业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合科〔2007〕62号).rar
3、
关于开展合肥科技创新型企业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合科〔2006〕42号).doc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