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软件企业认定办法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二○○八年六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信息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及《我国软件及信息服务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规范创新软件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逐步建立以软件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全面提升软件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对创新软件企业的评价包括企业技术、管理机制、研发投入、人才培养、自主品牌等方面。
第二章 认定评估机构
第三条 根据《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第十一章第38条规定,“软件行业协会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履行其所承担的软件企业认定职能”,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按照该规定承担我国创新软件企业的认定评估工作。
第三章 创新软件企业认定条件
第四条 申请创新软件企业认定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必要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产权关系明晰;
2、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符合或通过“双软认定”的企业,或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或年度销售收入前100家中的独立软件开发商,或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推荐优秀软件产品所在企业;
4、近三年至少有一个具有自主软件版权/著作权的创新技术;
5、创新技术销售收入的总和占本企业销售收入总和的比例不低于30%,或创新技术销售收入的总和不低于5000万元;
6、用于技术创新研发的经费投入之和占本企业销售收入之和的比例在5%以上。
第五条 在满足必要条件的基础上,对申请创新软件企业的认定,依据《创新软件企业指标评价表》(见附件1),对企业的创新技术、管理机制、研发投入、人才培养和自主品牌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价。
1、技术创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1)在技术上坚持自主开发与引进、消化、吸收并举的方针,能否把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有效地结合起来;
(2)企业研发的技术经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3)创新技术属于国家发展规划重点软件领域;
(4)企业在国内外取得的自主软件版权数量;
(5)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或国内/行业标准的制定情况。
2、管理机制创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1)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创新机制,且创新成果能产业化;
(2)企业商业模式是否创新以及是否通过资本运作来优化企业结构;
(3)建立有效的软件及信息服务的良好机制,切实把“软件就是服务”的理念贯彻到企业的经营发展中去;
(4)建立有效的自主软件版权保护机制;
(5)建立产业联盟等外部合作机制来推动产品、方案、技术的实现;
(6)建立有效的软件信用管理机制;
(7)建立有效的软件技术创新风险防范体系。
3、研发投入创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1)用于技术创新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占本企业当年销售额的比例;或企业用于创新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总额;
(2)企业是否拥有国家级、省部级或市级的软件实验室/软件工程研究中心;
(3)企业用于技术创新研发经费投入的年均增长率;
(4)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研发的技术人员年均培训经费占技术人员年均工资总额的比例。
4、人才培养创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1)企业是否拥有高级软件系统架构师;
(2)企业拥有既懂行业专业知识又精通软件技术的复合型软件人才的数量;
(3)企业在软件技术领域拥有的技术带头人的技术水平;
(4)企业管理层重视软件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5)从事软件技术创新研发的技术人员数量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数所占比例;
(6)从事软件技术创新研发的技术人员数量;
(7)从事软件技术创新研发的技术人员每年的培训时间。
5、自主品牌创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1) 该企业的品牌在市场中的知名度;
(2) 该企业的品牌在市场中的占有率;
(3) 该企业的品牌在用户中的接受度;
(4) 该企业的品牌是否集中反映了企业创新的精华。
第四章 创新软件企业评估及评审
第六条 申请认定的软件企业应首先向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提出评估申请。同时企业本着自主申报、各地软件行业协会推荐的原则来进行(申报表见附件3)。
中软协在受理企业申请及地方软件行业协会推荐后,根据指标体系进行独立、客观地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做出评估结论。
中软协有责任向政府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推荐通过评估的创新软件企业。
第七条 对于评估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企业,中软协可以认定其通过评估:
1、软件企业软件技术水平领先,且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企业核心技术被采纳为国际标准或国家/行业标准;
(2)企业获得过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项;
(3)企业获得过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奖。
2、企业《创新软件企业综合评价表》综合得分为“良”及以上(见附件2)。
第八条 评审程序如下:
1、召开专家评审会,组织专家评审;
2、将通过专家评审的创新软件企业名单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3、在创新软件企业大会上向社会公告认定结果,并进行授牌;
4、颁发《创新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并向社会推荐。
第九条 所有从事认定评估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在评估过程中必须坚持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7年3月起施行。
附件1:
创新软件企业指标评价表
企业名称:
|
领域 |
序
号 |
指 标 |
指标
权重 |
企业所得分值 |
该领域得分 |
|
方
面 |
权
重 |
|
软件技术创新 |
30% |
1 |
企业研发的技术经鉴定达到国内或国际同行业领先水平 |
25% |
|
|
|
2 |
企业创新技术是否属于国家发展规划重点软件领域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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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企业在国内外取得的自主软件版权数量,其中: |
30% |
|
|
(1) |
企业在国内取得自主软件版权数量 |
15% |
|
|
(2) |
企业在国外取得的自主软件版权数量 |
15% |
|
|
4 |
企业取得的科技奖励情况 |
15% |
|
|
5 |
企业参与国际或国内/行业标准的制定情况 |
20% |
|
|
管理机制创新 |
20% |
1 |
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创新机制,且创新成果能产业化 |
25% |
|
|
|
2 |
企业商业模式进行创新或通过资本运作来优化企业结构进行创新 |
20% |
|
|
3 |
建立有效的软件及信息服务的良好机制 |
20% |
|
|
4 |
建立有效的自主软件版权保护机制 |
15% |
|
|
5 |
建立产业联盟等外部合作机制来推动产品、方案、技术的实现 |
10% |
|
|
6 |
建立有效的软件信用管理机制 |
5% |
|
|
7 |
建立有效的软件技术创新风险防范体系 |
5% |
|
|
研发投入创新 |
25% |
1 |
企业用于技术创新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占本企业当年销售额的比例;或企业用于创新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总额 |
50% |
|
|
|
|
(1) ——比例 |
25% |
|
|
(2) ——总额 |
25% |
|
|
2 |
企业是否拥有国家级、省部级或市级的软件实验室/软件工程研究中心 |
20% |
|
|
3 |
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研发经费投入的年均增长率 |
15% |
|
|
4 |
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研发的技术人员年均培训经费占技术人员年均工资总额的比例 |
15% |
|
|
人才培养创新 |
15% |
1 |
企业是否拥有高级软件系统架构师 |
20% |
|
|
|
2 |
企业拥有既懂行业专业知识又精通软件技术的复合型软件人才的数量 |
15% |
|
|
3 |
企业在软件技术领域拥有的技术带头人的技术水平 |
15% |
|
|
4 |
企业管理层重视软件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
15% |
|
|
5 |
从事软件技术创新研发的技术人员数量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数所占比例 |
15% |
|
|
6 |
从事软件技术创新研发的技术人员数量 |
10% |
|
|
7 |
从事软件技术创新研发的技术人员每年的培训时间 |
10% |
|
|
自主品牌 |
10% |
1 |
企业的品牌在市场中知名度 |
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