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文件的格式要求:
(一)申请人应提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统一制定的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表格可从安徽省软件行业协会网站下载)。申请表格共三种:《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企业只需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本表应打印,不得改动表格的原有格式,表格填写不下时,可使用同样规格的白色纸续写。续写纸应当标明栏目名称,且只限使用正面。
(三)本表封面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填写。
(四)本表应使用中文(软件名称除外)填写。使用国家统一规范的名词术语。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无统一中文译名时,应当注明原文。
(五)本表中“□”及项目供填表人选择,申请人根据情况在相应的“□”内标上“√”。
(六)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应当打印在 A4 纸上。
(七)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八)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均为一份,单面打印,不需装订。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及所需提交资料:
(一)软件名称栏:
1. 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包括英文的大小写也要一致)。
注意:软件的命名:(1)前面不可出现地域名,若是接受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必须要有地域名的,必须提交项目任务书或合同复印件。(2)不能用“····平台”命名,必须在平台后加上系统或软件。
2. 简称(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有也可以没有,没有简称不填此栏)。
3. 分类号:此栏目不填。
4. 版本号: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
若软件的版本号是超过V1.0的,需提交“申请登记为原创软件的版本说明”(网上可下载)
(二)开发完成日期栏:
指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日期。要具体到某年某月某日。
如果该软件的开发完成日期在公司成立之前或者是开发完成日期与公司成立日期间隔时间很短的,必须提交一份软件的前期开发说明或软件开发过程简要说明。
(三)首次发表日期栏:
指著作权人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是指以赠送、销售、发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
首次发表日期必须在开发完成日期之后。要具体到某年某月某日
说明: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保护。
(四)软件开发情况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只能选择一项)
1、独立开发:指著作权人独立开发软件的。
2、合作开发: 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软件的。
应提交合作开发合同复印件,以证明著作权的权属情况。
另需提供合作开发人或单位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非法人单位证明等复印件)。
说明: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是,行使著作权时,不得扩展到合作开发的软件整体的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调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
3、委托开发:指接受他人委托开发软件的。
应提交标明著作权归属的委托开发合同。无委托开发合同的,应提交相关证明。
另需提供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非法人单位证明等复印件)。
说明: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4、下达任务开发:指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软件的。
应提交项目任务书或合同。无项目任务书或合同,应提交相关证明。
另需提供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非法人单位证明等复印件)
说明: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五)原始取得权利栏:(选择此栏的,不填写“继受取得权利”栏。)
在“著作权人”栏填写著作权人信息,而不是开发人员信息。
说明:原始取得权利指独立或参与开发软件所取得的权利。填写的内容应与上栏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的事项一致。
(六)继受取得权利栏((选择此栏的,不填写“原始取得权利”栏。)
在“著作权人”栏填写通过继受方式取得软件著作权的著作权人信息。并在以下三种继受的方式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项
1、继承:是指通过继承取得著作权。应提供合法的继承证明,如经过公证的遗嘱或法院判决书等。
2、受让:是指经过原著作权人转让取得著作权。应提供明确转让事项的转让合同或法院判决书及转让方与受让方的身份证明资料等。
3、承受: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和终止,而由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软件著作权的情况。申请者应提供合法的承受证明,如工商变更登记证明和法院判决书以及承受人的身份证明资料等。
例:企业在软件开发过程中,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以致在文档中有些名称还是原来单位的,新单位就该以承受的方式作为继受取得权利的著作权人来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而不是原始取得权利。
(七)权利范围栏:
权利范围是指著作权人取得的权利是全部还是部分。取得全部权利的,直接在“全部”前的方框中打钩即可;取得部分权利的,应在“部分”前的方框中打钩并注明具体权项(选择填写如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或其他权利)。
(八)软件用途和技术特点栏:该栏填写内容应同时包括以下三项
1、对软件所用于的行业、主要功能及软、硬件的运行环境做简要说明。
2、注明使用的编程语言及编程语言的版本号。
3、注明该软件总源程序量(行数)。
(九)申请者栏:
1、个人申请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如护照等)的复印件。
另需提供:个人委托书
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
非职务软件开发证明(如果申请人无工作单位此项可不附)
这三项都可从网上直接下载填写
说明: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一)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二)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2、法人申请者:名称栏填写法人单位全称,并且要与提交的单位证明资料上的名称一致。身份证件号栏填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
另提交(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2)单位委托书(可从网上下载)。
如果是法人分支机构和法人内部组成部分应由法人开具证明(可从网上下载)。
(十)代理者栏:
填写安徽省软件行业协会相关信息(可从协会网站下查找)。
(十一)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栏:
鉴别材料是指软件程序和文档。交存方式有三种选择:
1、一般交存:选择此栏的,直接在“一般交存”前的方框中打钩即可,不再填写本栏其他内容。并需提交:
(1)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每页不少于50行,整个程序不足60页的全部提交;
(2)任何一种文档(用户手册、使用手册、设计说明书)的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每页不少于30行,整个文档不足60页的全部提交。
2、例外交存:(建议不选此项)
在栏中三种情况中选择一种,并提供相应材料。
选择例外交存需要另外增加费用。
3、封存:分为封存源程序和封存样品两种(建议不选此项)
封存都是在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以后,再重新报送材料,选择封存源程序的,应填写页数。选择封存样品的,应提供光盘。
封存样品栏目暂时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
(十二)申请人保证声明栏:
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表格各项内容、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是否真实、符合申请要求;明确因提交不真实的申请文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核实无误后,个人申请者签名或者加盖私章;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者,由单位加盖公章。签章应为原件,不得为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一)鉴别材料每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宽度不少于2厘米,右上角标注页号1-60。
(二)源程序结束页必须要打印结束符,如C++等编程语言下为“END”;其他没有结束符的编程语言下请用三个右括袋“}”打印在末三行的行首位置以示结束。
(三)文档:指用户手册、使用手册、设计说明书等任选一种。
(四)报送的所有资料(特别是文档中的一些截图)软件名称必须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中的全称或简称一致。。
(五)文档的截图中有些时间在开发完成日期之后,如果这些时间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只是一些测试数据,需另外附一份说明来说明这点。
(六)只要是开发者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软件就可以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和有没有通过软件产品登记没有关系,实际上应该是先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再办理软件产品登记。
以上说明资料是针对不同的申报情况介绍的,资料中有双下划线并加粗部分为所需提交的资料。企业只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并提交相应的资料即可。
联系人:王先芳 电话:0551-3632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