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延续评估要求
1、软件产品评估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可以申请延续。软件产品延续评估流程及相关要求与初次评估相同。
如果软件产品升级、版本号改变,则应重新申报软件产品评估,原软件产品证书废止。
2、需延续评估的软件产品,应在《软件产品证书》到期日前一月的1-20号内提交延续评估申请材料,并交纳延续评估费用。
3、提交材料名称及要求如下表,其中:国产软件产品提供材料1-4;进口软件产品提供材料1-3、5、6。
申报材料需提交一份纸质档,按表中要求顺序装订。
4、通过延续评估的软件产品,换发《软件产品证书》,申请企业、证书编号等保持不变,发证时间变更为延续评估的时间;未申请延续评估或未通过评估的软件产品,证书自动失效。